根据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将领取大连市2024年秋季教师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对象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人员(已有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以及申请补证换证的合格人员和完成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人员。
2024年春季认定已通过,选择“自取”未取人员,可按照本通知领取。
二、领证方式
认定机构按照申请人网上填报时选择的证书领取方式(自取或邮寄)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一)现场领取。
选择“自取”时,申请人按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相应领取地点领取。申请人不能本人现场领证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证书。代领人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见附件2)。
1. 领取时间
2024年12月2日-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 领取地点及咨询电话
申请人选择的认定机构领取地点(见附件1)。
3. 选择“自取”但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证书由认定机构暂存。规定时间之后可在工作日时,按照本通知“现场领取”要求领取。
(二)邮寄领证。
选择“邮寄”时,认定机构按照申请人网上填报的邮寄信息,通过中国邮政投递。认定机构交付邮寄时间与现场领取时间基本相同(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申请人请注意查收快递信息。
为正确邮寄至申请人,认定机构只按照申请人在网上填报的邮寄信息进行邮寄。认定机构向中国邮政交付邮件后,邮寄事宜请咨询EMS。
三、领取材料内容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合格人员领证内容包括教师资格证书1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
申请补证换证的合格人员领证内容包括教师资格证书1本、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1份。
完成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人员领证内容包括教师资格证书1本、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1份。
特别提示:
申请人应将取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放入本人档案(具体请咨询本人档案管理机构)。
附件:
1.大连市202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证书自取地址及咨询电话.xls
2.委托书(样例).doc
大连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