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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人力资源管理师申报条件




四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中等职业学校、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毕业班学生)

(4)(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第四学期的学生)

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毕业班学生)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工作本职业19年以上;

(2)取得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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